文号:武城建〔2010〕305号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发展,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以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为依据,规范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行为,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持续提升;按照我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新型墙材市场监管,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与质量监督管理相配套的检测手段,充分发挥权威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加强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加强对检测机构资质和质量行为的管理,规范检测市场。按照国家对质量检测管理新的精神,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完善动态管理手段,健全检测机构诚信及考评机制;加大执法巡查工作力度,不断规范检测市场。
(三)不断完善新墙材及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管理的检测手段,积极建立建筑节能评估、能效标识、绿色建筑评价等建筑节能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发展。
(四)加强质量检测和建筑节能咨询行业规范化建设,积极研究、应用检测及管理的科技成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行业进步,引导行业逐步形成梯次服务的格局,服务工程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市建设工程检测工作发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检测发展工作,有效利用资源,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节能技术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城建委主任王立任组长,建管办主任夏平任副组长,成员由邱济彪、杨凡、熊付刚、肖钢、程玉平、张晓秋、李景成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熊付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委直属相关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质量检测行业和建筑节能咨询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检测机构的日常管理,推进改革发展。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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